某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机构性质是国有企业,正在实施一个政府安置房建设项目。该公司下属有一家独立子公司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请问可以把前期物业管理直接委托给该家下属子公司吗?
张志军:可以。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依据该规定,工程建设项目中,纳入强制招标范围的项目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货物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的物业管理,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承接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本项目而言,采购人如何选择承发包方式,需遵循国有企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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