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小知识 │ 评标委员会成员哪些行为是违规操作?
日期:2020-09-04 来源:佚名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五)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七)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