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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

日期:2018-12-21 来源:佚名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是保证采购质量的关键一步,必须“立好规矩”才能真正践行物有所值理念。本文结合工作经验,分析了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改善措施,呼吁加强对履约验收责任主体的监管,强化责任意识,推动政府采购更好的发展。 

一、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中的不足

政府采购活动一直存在质次价高、采购效率低下、采购周期长等较多负面声音,产生这些负面声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们不了解这项工作所带来的不理解,也有一部分原因确实是相关责任人工作没有做到位。政府采购的履约验收是采购活动是否成功至关重要的一步,这么重要的一步为什么一直没有落实到位,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采购人责任意识淡薄,业务水平不足

首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地方配套性文件都明确了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主体和责任,但部分采购人还是对此认识不清,往往认为项目已经经过政府采购,走了程序,自己只是被动地接受结果,故项目完成得好坏是交易中心和代理公司的责任,与自身无关,履约验收流于形式,敷衍了事,更有的由于利害关系和面子问题导致履约验收走过场。事实上履约验收的主体始终是采购人,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其次,采购人内部没有专门的责任部门和具体的责任人,或者是岗位人员经常变更,往往致使采购人的业务水平不足,职责范围内的履约验收工作也就无从谈起。

2.缺少专业技术人员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人员需要了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熟悉合同管理相关知识,具有市场调查和跟踪能力,并有一定的谈判能力。可现状却是履约验收工作专业化与验收人员、验收手段非专业化矛盾日渐突出,多数验收人员未经过任何专业学习和训练,对所必须掌握的有关知识、技能知之甚少,无法适应验收工作的要求,严重制约了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3.财政支付没有把履约验收作为必备环节

重采购,轻验收。目前无论是采购人、代理机构,还是监管部门,都非常重视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程序到位。一旦采购成功,各方都松了一口气,履约验收轻之又轻,往往走走过场,财政支付就到位了,更有甚者,没有履约验收,财政支付也到位了。造成供货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技术标准、技术参数,甚至出现改变材质、以相似产品冒充、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现象。

4.履约验收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因责任心和利害关系以及面子问题等,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有的采购人迫切想要项目、货物投入使用,对验收放低要求,草草了事,对采购合同中约束的条件,对产品的质保卡、保修单等事关维权的东西和要件更是不重视。有的明明知道项目中存在质量和技术等方面的缺陷或存在弄虚作假严重问题,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了东西签了字就算完成了验收,发生了问题也是往别处推卸责任。如果履约验收责任落实到位,很多问题都能解决。  

二、如何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

1.增强采购人依法验收意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加大依法采购、依法验收宣传力度,转变采购人对政府采购的一些误区,强化采购人是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厘清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等各方履约验收的职责,切实承担起依法验收的责任。采购人应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政府采购事宜。监管部门、采购人自身要加强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提高业务操作水平,并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考核制度,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责任和业务素质齐头并进,从而把履约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第三方验收和抽验机制

对一定额度以上的货物类项目可委托当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现场检查、检验、综合评定,并客观、公正地做出符合采购合同或不符合采购合同的验收结论,以此作为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支付的依据,质检所验收的经费由财政部门统一纳入对质检所的年度预算。这一做法已在个别地区开展,政府采购验收质量取得了明显提升,保证了采购质量。或者可委托第三方有能力、有信誉的中介去实施履约验收,中介的验收结论作为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支付的依据。

对一定额度以下的货物类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可每年确定一定比例委托质检所或第三方中介对验收情况进行抽验。监督部门负责对第三方中介定期考核。

3.对不进行第三方验收的项目或地区建立专业型的验收队伍

在组织验收时,引用已组建的“政府采购评委库”和同行业专业人士、法律专业人士组建验收小组,充分发挥专家智慧,并明确责任,在验收的不同阶段对各自负责的部分签署相关意见留档保存,从而避免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改变材质牟取暴利、以相似产品冒充、非法换装产品装置、以次充好牟取额外利润等不诚信履约问题,使政府采购结果正确使用,从而保证政府采购质量。采购人应将履约验收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并列入年度预算,以保证履约验收工作的良好运行。

4.全面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信息化

从上到下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融合发展,尽快建立网上超市,对技术标准统一、货源充足的货物,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集采购、支付和监管于一体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将类似淘宝的交易模式与政府采购管理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效率,优化价格,开展网上评价,促进验收工作。

5.加强供应商履约失信管理,落实采购人验收责任

开展对供应商的诚信考核,将履约过程纳入考核范围,对重合同守信用的供应商,应通过信誉加分使其获得更多的中标机会,在总分相同并列第一的情况下取信誉佳者为中标者等措施鼓励,以此促进更多的供应商诚信履约。对屡次违约和严重违约的供应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的供应商逐步清理出政府代购市场,让供应商,为合同履约失信行为付出代价,同时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促使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信用的良性发展。

三、结束语

依法行政和依法追责的要求不断强化,要求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和采购活动有关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始终是采购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只有切实将履约验收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不断地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向前发展。

(作者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