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2019年11月27日,财政部对2004年颁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下称19号令)作了修订,公布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下称101号令)。
101号令自2020年3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财政部颁布的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五个部门规章之一,101号令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作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需要及时学习并理解掌握。
课程收益:
1.学习及理解101号令的规定内容;
2.掌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实务要点;
3.避免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违法情形;
培训对象:
政府采购相关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课程内容:
1.介绍101号令修改背景;
2.通过19号令与101号令的比较,对于101号令的重要规定详细分析重点难点;
3.对于删除条款的原因、相关删除条款的去向进行清晰的解读。
4.梳理实务要点,通过实践中的案例,讲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
授课专家:
赵路律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全国盈科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事务部主任。曾为多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应国家气象局、辽宁省等多家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及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进行多次政府采购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