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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财政局:全面规范政府采购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1-04-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实施部门之一,仪征市财政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采取多项措施助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政策,执行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是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降低企业投标成本。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非现金形式缴纳;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

  三是按规定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并及时签订合同,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与中标人或者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时足额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四是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采取单位自查与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定点采购外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以及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进行全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