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全面深入开展之际,由华培智慧采购研究院、华培采招供应链管理中心联合主办的“卫健系统‘经济管理年’背景下公立医院采购制度制(修)订、风险防范高级培训班”,于6月17日——20日在呼和浩特巨东国际酒店如期召开。来自自治区内及太原、西宁等地的公立医院分管采购招标领导、招标(采购)办主任、设备科长及总务、财务等负责人员共计百于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由华培智慧采购研究院闫建丰老师主持,并就此次培训的意义和背景做了详细介绍。公立医院采购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政府采购,遵照政府采购法体系执行即可;另一部分院内自行采购,也就是限额以内、目录以外的采购,这部分采购量大、种类多,该遵循哪些政策呢?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体系并没有规定,这时候就给我们的采购人带来了困惑,实际是,这部分的采购应遵照单位内部采购办法(或内控办法)执行,但各单位制订制度的水平有待提高。这也大大的激发了各单位的学习热情。为使培训得到良好的效果,主办单位安排了两位国家卫健委大型医院巡查专家、政府采购管理专家、临床重点建设项目督查专家,围绕制度制订及修订中要把握的政策要点、风险防范点、制度优化要点、公立医院采购内控建设及风险点,结合案例分析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授。
培训班采用专题讲座、案例解析、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与参会学员进行了多角度的交流和探讨,解决了很多学员代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结束后,主办方进行了培训效果评估及随机采访,学员代表们纷纷反映,很荣幸参加这样高水平的课程,收获非常大!解决了很多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帮我们梳理了采购决策中的风险点,就规范和完善院内采购制度,非常有指导性。
“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已在各地全面深入开展,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专项行动是“活动”的重点之一,“活动”强调加强采购管理——健全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权责统一的管理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同时,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也要求采购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明确各类采购业务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建立采购、资产、医务、医保、财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相互协调和监督制约机制。2020年6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开展政府采购监管做了三年专项行动。医院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等集中采购规定,应当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