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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以“硬举措”提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软实力”

日期:2024-06-17 来源:黔东南微报

通过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政府正积极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日前,贵州省黔东南州财政局、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黔东南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六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通知》)的通知,制定多条具体举措。

创新升级促进评标规范化

黔东南州全面加强政府采购评标管理。针对于州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远程异地评标,跨市(州)跨省共享评标专家资源,采取专家异地随机抽取制、远程分散评标制等。《通知》细化了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要求,其一,除采购人代表外,异地抽取评审专家数不少于抽取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二,规范采购人代表管理,限制采购人代表参加政府采购评标每人每月的次数,其中非采购人单位正式职工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标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次,而采购人单位正式职工不得超过3次。

黔东南州还推行信息隐藏式暗标评审。暗标评审主要针对于州级竞争性磋商项目。那么,什么是暗标评审呢?据了解,该举措借鉴高考阅卷制度,即通过电子化评审系统,在技术指标评审中,对投标人信息打上“马赛克”,评审专家看到的都是转换成统一格式的“暗标”,盲评让评审专家客观的根据供应商实力进行评审,促进公平竞争。

持续提高惠企增值服务项

为企业发展补足“元气”。发放政策“福袋”,鼓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企业信用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为供应商提供快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支持开展“政采贷”,积极推进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本州范围内的政府采购信息,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

让企业参与竞争“输”得明白。加强成交结果信息披露,采购项目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将披露更加详尽的信息,包括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未中标人的评审排序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原因等。具体来说,对于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公告成交结果时,除了公布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外,还应当披露未中标人评审排序。对于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将同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此外,未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与排序也应公开披露。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披露其未通过的原因。

智慧赋能找准改革突破点

强化“智慧评审”采购文件范本运用。通过推广“智慧评审”系统对采购文件落实惠企政策、营商环境要求等合法合规内容进行自动核查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系统反馈内容进行核实更正,使采购文件更加标准规范、公平公正。同时,通过采购文件范本与投标文件关键点对应设置,实现交易系统对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信息的自动化对比判断,进一步提升了采购效率。

规范非招标项目管理。县(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项目全面实施电子化交易、全链条监管,评审专家应当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支持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原则要求建设运营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支持代理机构在县(市)设立电子化开评标场地开展县(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项目交易,交易数据、档案、音视频统一传输至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便于全州政府采购项目分析监管,为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