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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四项举措规范政府采购监管 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日期:2024-03-22 来源:甘肃省政府采购网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积极适应政府采购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完善综合监管体系,着力推进采购预算编制,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管理水平,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求采购人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科学编制采购计划,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依法选择采购方式,积极受理质疑举报,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靠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采购预算编制。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全部纳入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做到编实编细,应编尽编。同时,严格预算执行,对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进入政府采购流程。

三是有效强化内控管理。进一步明确采购限额管理,限额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限额以下采购项目,采购人做好前期市场调研的情况下,筛选出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执行单位内控制度。  

四是主动做好意向公开。将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作为硬性要求;除框架协议实施采购和《通知》规定的情形外,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公开采购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