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江苏省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诚信江苏建设水平。
《意见》提出,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
另外,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合同履行、款项支付等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库,健全采购人信用信息库,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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