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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管,拟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日期:2022-02-09 来源:海南特区报

日前,国信国采(海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被省财政厅处以警告处罚。记者了解到,根据省财政厅公布的信息显示,我省正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的监管。自2021年以来,已有多家企业因涉及政府采购投标违法被处罚。我省拟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8企业涉采购投标违法,共吃到16张罚单

根据省财政厅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以来,8家企业在政府采购投标中违法,共吃到16张罚单。其违法行为包括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

其中,海南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佳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致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明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宏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涉及串通投标或恶意串通投标,提交的响应文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规定的情形,被罚款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处以1到2年不等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此外,广州晟禾家具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广州瑞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恶意投诉,分别被处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除了上述投标违法行为,在竞标条件设置上的违法行为也在打击之列。国信国采(海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因在海南省海域使用金地方标准制定、海域基准价格制定和评估技术规范编制项目采购活动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服务承诺、服务标准的评分办法和标准没有细化量化;在儋州市人民法院信息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活动中,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人近三年500万(含)以上信息化项目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省财政厅指出,该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处罚。

海南省拟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拟发布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通知,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相关优化措施将涉及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其中包括坚决清理“三库”,清理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同时,将坚决清理对内外资企业差别待遇行为,清理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

此外,坚决清除地域门槛,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清理要求供应商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供应商的行为。并且,坚决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竞争者行为,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同时,通知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便利度。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 30 日一揽子公开采购意向信息,以便更多潜在供应商提前获知采购信息,提早做好投标准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和相关评价方法及标准,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运用。按照规定做好对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强化与相关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